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关于组织推荐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博士生专项计划候选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年09月30日 12:23 浏览:


根据“中国科协办公厅关于试点开展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博士生专项计划的通知”和《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博士生专项计划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精神,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现开展我校青年人才托举工程博士生专项计划候选人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推荐一批具有学术潜力、创新能力的在读博士生入选专项计划,依托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进行托举培养,通过组织吸纳、安排学术兼职、支持学术论文发表、提供学术交流平台、资助开展出国(境)访学等方式,促进博士生能力提升。托举期不超过2年。

二、申报条件

1. 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具有良好的学风和道德,无学术不端行为;

2.我校具有中国国籍,年龄不超过30周岁,二年级及以上在读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3. 博士与硕士阶段的科研方向具有一定延续性、相关性或学科交叉性,博士所学专业属于理学、工学两个学科门类,且有志于长期从事科技工作;

4.立足国家需求、产业趋势、产业链供应链关键环节,聚焦国家重大战略领域、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瞄准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开展科研攻关;

5.同等条件下,省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获得者或研究生阶段(含硕士、硕博连读、直博、普博)国家级奖学金获得者优先推荐;

6.同等条件下,曾在本领域高水平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含共同第一作者)发表论文,或作为第一发明人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授权,或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技奖励(排名前三)的优先推荐。

本计划支持对象条件及方式详见《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博士生专项计划管理办法(试行)》,我校作为试点高校可进行推荐。

三、申报流程及材料报送

1.申请人填写《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博士生专项计划推荐表》(附件1)、《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博士生专项计划汇总表》(附件2)、以及相关证明材料10月8日中午12点前提交至北校区主楼二区215研究生办公室。(推荐渠道填写“组织推荐”

学院审核、遴选和排序,将汇总表(附件2)、推荐表及相关证明材料报送至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证明材料主要包括:省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获得者或研究生阶段(含硕士、硕博连读、直博、普博)国家级奖学金等证书,本领域高水平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含共同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或作为第一发明人获得的国家发明专利授权证书,或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的科技奖励(排名前三)证书等。

2. 学校开展资格审查和评审工作,确定候选人后进行名单公示。

3.候选人在线填报,登录“智慧科协”平台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博士生专项计划支持系统(http://kecaihui-tm-zz.cast.org.cn/match-page/qtgc),进行账号注册,选择“候选人”角色,在线填写《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博士生专项计划推荐表》(须与纸质版内容一致)并上传有关附件材料,完成提交。(因为时间较紧,建议学生们可以同步在系统中填报。

4.学校科协在线审核候选人材料,并正式向省科协提交拟推荐名单;

5.经省科协和中国科协评审和综合评定后,最终确定入选者名单。


四、联系方式

1. 申报咨询

研究生院联系人:培养办公室 赵小燕

联系方式:南校区办公楼711办公室,81891044-4

学院联系人:王春虹

联系方式:北校区主楼二区215办公室,88204753

2. 系统推荐

联系人:科学研究院综合办/学会协会办公室 王 婕

联系方式:南校区办公楼509B办公室,81892598

3. 填报系统技术支持

联系人:翟 科  010-62165299


附件1. 《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博士生专项计划推荐表》

附件2. 《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博士生专项计划汇总表》

附件3. 中国科协办公厅关于试点开展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博士生专项计划的通知 (图1)

附件4. 《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博士生专项计划管理办法(试行)》(图2)


通信工程学院

2024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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